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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注销过期《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时间:2023-02-21 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三款,我厅依法注销已过期《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2月27日,如有异议,请致电0571-85211704。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注销清单2023022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