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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第五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区)验收认定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3-01-30 00:00

依据《浙江省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实施意见》(浙旅发组办〔2017〕1号)和《浙江省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区)创建认定和复核评估管理办法(试行)》(浙文旅资源〔2020〕8号),经评定验收,以下10家单位达到浙江省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区)认定标准,现予公示。

如果您对该创建单位有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对采取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话:0571-85212756

 址: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53号

公示时间:20231月30日至20232月6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130


附件

 

浙江省第五批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区)

拟命名单位

 

杭州市拱墅区、杭州市富阳、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市瓯海区、嘉兴市秀洲区、海宁市、金华市婺城区、衢州市柯城区、玉环市、庆元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