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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审计整改任务办理情况的函

时间:2017-12-01 13:05

  省审计厅 :

  贵厅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全省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和省政府88次常务会议关于做好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工作的精神发送至我厅负责(牵头、配合)审计整改的任务清单已收悉,现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省文化厅(牵头)整改任务清单》第一项“涉及整改事项”第1条:“各地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水平差异较大”(我厅为整改配合单位)。

  我厅根据《关于对全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资金专项审计报告涉及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对审计报告中涉及的杭州市上城区、嘉兴市南湖区、秀洲区、金华市金东区、开化县、温岭市、缙云县等地区,已要求其说明原因、并提出下步整改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1.“温岭市每千人年平均投入2.3万元,在调查的35个县中最低”问题。一是温岭常住人口137万,基数大;二是温岭地方财政收入人均排名处于全省后十位;三是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县博物馆建设等涉及场馆基本建设的资金未纳入“三项资金”统计口径。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三项资金”投入,“十三五”期间投入10亿元用于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二是积极向财政部门建议优化公共财政与政府性基金投入比例;三是鼓励和引导更多的民间社会资金投入到公共文化服务领域。

  2. “南湖区每千人年平均投入1.2万元,在调查的22个区中最低”问题。此次填报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资金为207科目资金,该区2014-2016年用预算外资金安排的文化事业费1118.72万元和图书馆运行维护和管理费529.6万元、文化馆设备维护费97.5万元,以及乡镇(街道)非207科目列支的文化事业费1351.94万元,共计3097.76万元未填列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专项审计表格中。由于2014、2015年南湖区财政收入负增长,因此,未将3097.76万元列入预算内207科目。

  整改措施:加大财政对公共文化的投入,根据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合理安排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各项支出,科目列支更科学、合理,确保全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重点项目和实施计划,保障落实重点项目经费,确保财政支出增长比率每年有所提高。

  3.“金华市金东区2016年三项资金实际支出总额小于省以上财政转移支付总额”问题。该问题确实存在。2016年省财政拨付金东区“三项资金”转移支付总额1423万元,实际使用972.34万元,结余450.66万元。

  整改措施:结余资金金东区在2017年12月底前执行使用到位。

  4.“缙云县2016年三项资金实际支出总额小于省以上财政转移支付总额”问题。

  一是部分资金分配不及时。收到省厅下达的专项补助资金通知后,部分资金没有及时报送资金分配方案,致使实际可使用资金的时间有较大的延迟,存在资金拨付使用跨年度的现象。如:2016年度第四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补助资金(共263万元),缙云文广新局9月中旬上报了分配方案,10月份收到财政批复并下指标,文广新局再编报用款计划,县财政核拨资金,按此程序通常需要1-2个月的时间,导致部分后续实施项目的资金拨付延迟至2017年。二是部分资金拨付不及时。2016年工作项目部分是跨年度项目,部分是新增项目,项目验收合格后再实行补助,时间延伸至2017年。为此,存在2016年未拨付部分项目资金的情况。三是少数项目执行不及时。少数年度工作项目已有预算和计划,实际执行过程中遇有一些困难或不确定因素,没有及时推进,致使资金没有拨付使用。四是存在预留部分资金的现象。考虑新年度工作的需要以及新年度专项补助资金到位的不确定性,通常会预留部分资金用于开展新年度工作。五是县财政困难,本级财政资金投入不高。每年县财政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上的投入基本保持在180万元左右。

  整改措施:一是收到省厅下达专项补助资金通知后及时编报资金分配方案和用款计划,加强与县财政局的工作联系与沟通,确保资金使用批复及时到位。二是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加强资金预算和项目计划工作,加大检查指导和监督考核,按计划完成项目实施任务,及时拨付资金。三是严格落实《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规范专项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确保年度资金当年使用。四是加大本级财政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上的投入。

  5.“开化县2016年三项资金实际支出总额小于省以上财政转移支付总额”问题。

  在审计时,只考虑到是2014年度至2016年基本公共文化专项资金,没有将其他资金列入审计范围内,统计口径有误。经查2016底财政决算表,其中:下拔给县委宣传部的基层宣传文化专项资金350万元,广电总台的应急广播等专项资金222.5万元,没有进行统计,2016年开化县“三项资金”实际支出总额为2305.5万元。

  整改措施:将按照省定标准,继续加大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的投入,特别是开化县文化广场暨公共博物馆、公共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城市展览馆、档案馆、青少年宫等多馆合一项目已经启动,土地平整即将结束,预计10月底开始兴建主体工程,该项目建设期限三年,总投入4亿元,于2020年3月完工投入使用。

  6.“杭州市上城区未建立图书馆”问题。确实存在。

  整改措施:按照“部颁一级图书馆”的建设标准,积极推进上城区公共图书馆建设工作。上城区公共图书馆定位为打造“杭州主城区首家健康主题图书馆”。旨在以此为核心,辐射带动街道、社区主题图书分馆建设,努力打造“一街道一主题”,构建起一馆多点的三级公共图书服务网络体系。2017年6月—12月,前期考察阶段,确定图书馆选址及功能定位;2017年12月—2018年6月,完成图书馆整体功能布局设计方案;2018年6月-2019年5月,图书馆实施施工建设;同时,开展图书文献的收集与添置;2019年6月至9月,工程验收及开馆准备;2019年10月,上城区公共图书馆开馆。

  7.“嘉兴市南湖区未建立图书馆”问题。南湖区为嘉兴市主城区,嘉兴市图书馆和少儿图书馆均坐落于南湖区域内,其受益群体主要是南湖区广大城乡居民。2005年南湖区与嘉兴市图书馆及少儿图书馆达成了共建协议,并由南湖区政府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市图书馆工作经费,2014年、2015年、2016年南湖区政府给市图书馆的共建工作经费分别为112万元/年、142万元/年、154万元/年。区政府在重视市区共建图书馆的同时,十分重视基层图书馆的建设。2007年,南湖区建立了全省首家乡镇分馆,在此基础上,用2年时间建成5座镇图书分馆,完成乡镇图书分馆的全覆盖。2010-2012年又相继建成14家村社区图书分馆。到目前为止,全区11个镇、街道已建成7家镇、街道图书分馆,15家村社区图书分馆,2家24小时街区自助图书馆,城乡一体化图书馆总分馆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建成,运行良好,能基本满足群众的图书阅读需求。

  整改措施:下一步,南湖区将继续完善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建设并逐步推进城市书房建设,并在统筹规划和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启动融图书馆、文化馆和艺术中心于一体的南湖区文化艺术中心。

  8.“嘉兴市秀洲区未建立图书馆”问题。目前的秀洲区图书馆,由秀洲区人民政府和嘉兴市图书馆共同创办,位于秀洲公园,建筑面积约2500平方米,2005年11月正式投入使用,是嘉兴市图书馆的分馆,没有独立建制。现有工作人员10人,设有文献流通部、报刊阅览室和电子阅览室等功能室,有成人及少儿图书约8万多册,报刊约300种,上网电脑24台,阅览座位约100个。日常运作委托市图书馆,委托管理经费每年70万元,场馆及设备保障由区政府负责。年接待读者约30万人次,图书外借约21万册次,社会效益良好。

  整改措施:秀洲区人民政府已将秀洲区图书馆新馆建设项目列入了区“十三五”文化发展规划。秀洲区图书馆新馆建设项目选址在秀湖东侧,作为嘉兴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包括嘉兴美术馆、秀洲区图书馆、秀洲区文化馆、秀洲区群团中心)的一个部分,建筑面积约1万平方米,已经初步完成内部功能设计,预计今年年底开工建设,2020年投入使用。新馆建成后将采取独立建制、自主管理的运作模式。

  9.“金华市金东区图书馆近三年未正常开放”问题。确实存在。金东区图书馆是2011年金东区政府和金华市外国语学校(民办)合作建设的,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图书馆由金华市外国语学校投资建设,所有权归金东新区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自2011年8月到2061年7月止的50年内,金华市外国语学校全权负责图书馆的管理和使用,使用期满,建筑物归金东区政府,图书和可移动物品归金华市外国语学校。2013年5月,金东区编委批复同意区图书馆为隶属于区教育(文体)局的公益二类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核定编制3名。建成以来,区财政已分四次向其拨付资金212万元,用于图书馆的室内装修、图书购买、阅读活动开展等。2015年4月举办了开馆仪式,正式投入使用。2016年年初,完成了图书馆的法人登记。目前区图书馆的藏书量是6.2万册。

  整改措施:一是理顺图书馆体制。目前与金华市外国语学校在协商,计划于2017年9月1日,将图书馆一楼空间和图书资料的所有权及管理权移交区政府,2019年9月1日,将图书馆二楼空间所有权及管理权整体移交区政府。二是配强工作力量。区政府将向图书馆派遣工作人员,在3个事业编制人员聘用到位的基础上,再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聘用3 名工作人员,以两班制的办法实施对外开放。三是完善图书馆配套。自2017年起,区政府将逐年增加藏书量,力争5年内(到2021年)达到30万册藏书的目标。同时,开通信息共享系统,实现与市图书馆的互联互通。

  二、关于《省文化厅(牵头)整改任务清单》第二项“牵头整改事项”第2条:“对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扶持力度不够”(我厅为牵头单位)。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国家财政对博物馆免费开放进行补助,其对象是文化文物部门所属的国有博物馆、纪念馆和国家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我省在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中,明确规定把非国有博物馆列入补助范围(但比例很低)。自2008年全国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以来,我省已三次下达针对非国有博物馆的财政补助经费,分别是2010年460万元,2012年233万元,2014年1437万元。2014年全省博物馆年检统计,截至2013年12月底全省共有非国有博物馆115家,其中宁波市38家,根据我省财政规定,宁波市辖区内非国有博物馆不享受省级财政资金的补助,我省对其余非国有博物馆进行了补助。同时,省文物局也数次向国家文物局汇报反映,要求将符合条件的非国有博物馆纳入中央免费开放补助范围。

  下一步将积极开展调研工作,在此基础上,制定管理办法,争取省财政把非国有博物馆免费开放纳入常年的补助(或购买服务)范围,切实贯彻《博物馆条例》和国家促进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精神。

  三、关于《省文化厅(牵头)整改任务清单》第二项“牵头整改事项”第3条:“基层文化队伍专职人员缺乏,与文化工作需求不匹配”(我厅为牵头单位)。

  原因分析:一是乡镇(街道)基层工作“急重难”事多,工作人员哪里需要奔赴哪里,而文化工作刚性不强,往往成为被挤占的对象。再加上在乡镇机构改革中,我省大部分的文化站并入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文化干部归属乡镇政府统一管理使用,业务上接受文广新局的领导。由于两条线管理,文化员不能专门从事文化事业,大多数文化员把主要精力都放在乡镇日常工作上,文化干部兼职过多已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甚至文化工作成了副业。二是村级文化队伍是农村文化工作落地的关键,但尚未形成完整的队伍体系,缺乏激励机制。

  针对本次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我厅将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整改:

  1.开展乡镇文化员定向培养试点工作。为解决当前我省基层文化员队伍存在“不足、不专、不稳”的问题,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厅共同发出《关于开展定向培养乡镇文化员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定向培养乡镇文化员试点工作。试点面向浙江省经济发展地区分类中的一类地区,以及二类地区一档的44个县(市、区)。2017年原计划定向招生50名,但由于艺术类考生生源少的问题,最后实际录取了39名。下一步,要对招生方式和条件进行研究,用足、用好乡镇文化员定向招生工作政策,有效缓解当前基层文化员队伍存在的“不足、不专、不稳”问题。

  2.优化乡镇文化员招聘方式。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基层文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复函》(浙人社函〔2015〕114号)精神,要求各地在乡镇文化员招聘时,把专业技能测试作为前置条件,建立文化艺术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切实解决长期困扰基层的“人岗不匹配”问题,保障基层文化工作健康、有序、繁荣发展。

  3.创新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渠道。对审计报告中予以肯定的“县聘乡(镇)用、乡(镇)聘村用、共同出资”等好的做法,予以宣传推广,加强对乡镇、村文化管理队伍的培育。

  4.深化基层文化队伍素质提升工程。省级培训不少于1000人次,各市县组织培训不少于5万人次。完善文化志愿者注册机制,发展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将文化志愿服务者的培训工作纳入农村业余文艺骨干培训计划,着力提高文化志愿者服务水平。

  综上所述,针对本次审计整改任务清单,我厅将积极整改落实,查找工作短板,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绩效。

  专此函达。

                            浙江省文化厅
                            2017年9月28日